毛泽东与共和国首部宪法的诞生
2020-03-19 16:28:45    《炎黄纵横》2014年06期 作者:吴志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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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在修改宪法草稿


1953年1月1日,《人民日报》头版的“元旦社论”提出,把“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宪法,通过国家建设计划”列为1953年的三项重大任务之一。

新中国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体会议执行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制订一部新宪法确认已经取得的治国经验,巩固革命的胜利成果,这是中国人民的共同愿望。

这年12月24日下午3点多钟,一辆专列缓缓地驶进了前门火车站。毛泽东的警卫陈长江等80多人将好多书、文件、衣物、床上用品等搬上了列车。在车厢里高高堆起的书占据了一节车厢的好大地方,其他行李却很简单:一件打补丁的旧睡衣、两块灰色的旧毛毯、一把没有多少毛的牙刷……

毛泽东要离开北京,前往浙江杭州。他将要带着宪法起草小组的成员一同前往,开始做一项为新中国法制建设奠定千秋基业的大事,即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早在一年前,全国政协常委通过了周恩来总理关于起草宪法的决议报告。毛泽东亲自挂帅,担任宪法起草委员会主任,主持宪法起草工作,但其间由于部分省市受灾、国家忙于救灾,以及毛泽东因工作繁忙数次病倒,宪法起草被推迟了。毛泽东这次离京就是要摆脱北京的日常事务,集中精力搞好宪法起草。前往杭州的有:中办主任杨尚昆、公安部长罗瑞卿、中央警卫局局长汪东兴、机要秘书叶子龙、卫士长李银桥、保健医生徐涛、专职摄影记者侯波等,以及陈伯达、胡乔木、田家英等几位“笔杆子”。

28日凌晨,专列抵达目的地杭州。毛泽东和随行人员下了车,在浙江省委领导同志的陪同下乘车前往杭州北山路84号。

“西湖风光甲天下,半是湖山半是园。”在西湖周边大大小小的庄园中,刘庄独领风骚,被冠以“西湖第一名园”。北山路84号东起玛瑙寺,西至杭州香格里拉饭店,北至葛岭山脊,南至北山路,是一个占地几百亩的民国时期所建的别墅群。毛泽东下榻在刘庄(现为西湖国宾馆)。

刘庄原名“水竹居”,是晚清广东香山县富豪刘学询所建的别墅。刘学询其人颇具传奇色彩,据说他能文能武,曾任晚清大臣李鸿章的幕僚。后官场失意,经营博彩业而成巨富,人称“刘三国”,即“文可华国、富可敌国、妾可倾国”。刘学询24岁时考中举人,春风得意地从京城返回广东老家,途中游览了杭州西湖,不禁感慨:“故乡无此好湖山!”当时他想拜谒湖上宋庄(今名“郭庄”),却遭到主人婉拒,于是发誓:要在此筑园,并数倍于宋庄。此后18年,刘氏奋发图强,一直没忘记这个梦想。1898年,43岁的刘学询退出政坛后,便开始着手实现自己湖畔而居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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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庆龄为宪法投赞成票


刘庄由刘氏亲自设计,费时5年,耗资巨甚,终于落成:园内粉黛列屋、竹影婆娑、怪石嶙峋、碧波荡漾,堪称中国江南园林之经典。它的建筑面积还超过了宋庄,为当时湖上别墅最大。刘庄自此扬名。

1953年,刘庄的最后一位主人——刘学询的八姨太范媛英将刘庄无偿赠给政府,这里成为“浙江第一招待所”。就在这年年末,毛泽东为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被安排住进了刘庄。

毛泽东下车后,深吸了一口气,带着浓重的湖南口音说道:“这里的空气真清新,不像北京那样刺激人。”这是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第一次来杭州,陪同的浙江省委同志插了一句:“那就请主席在杭州多待些日子吧。”“只要你们不赶我,我愿意在这里长住。”毛泽东的风趣立刻引起了一片笑声。

西湖平静无语,唯有湖水轻轻荡漾;刘庄静伫湖畔,任凭云来雾去。毛泽东住在刘庄1号楼。青瓦盖顶,水泥抹墙,灰绿色调,与自然风景和周边古迹相得益彰,显示着“朴素、淡雅、隐蔽”的风格特点。每天午后3点,毛泽东便带领宪法起草小组驱车绕道西山路,穿过岳王庙,来到北山路84号大院30号楼的办公地点。30号楼由主楼(两层小楼)和平房两部分组成。宪法起草小组在主楼办公,毛泽东在大平房办公,大平房里有间会议室。

宪法起草小组的工作场所里堆满了苏联、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法国等国的宪法。这些宪法都被专门翻译为中文而排印出来,是在供起草小组成员们起草开国第一部宪法参考用的。

为了起草宪法,毛泽东和起草小组成员广泛阅读和研究了世界各类宪法,有中国的,有外国的;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有资本主义国家的;有进步的,有反动的。毛泽东认为制定本国宪法,参照别国宪法和中国历史上有过的宪法,是完全必要的。人家好的东西,结合中国国情,加以吸收;不好的甚至是反动的东西,也可以引为鉴戒。

宪法起草工作进展得比较顺利。从1954年1月9日开始,到2月17日,草案初稿出来了,虽然比原计划推迟了半个来月,但也只用了不到40天的时间。其间,由董必武、彭真、张际春、李维汉等人组成的宪法研究小组也来到了杭州。起草小组还聘请了周绠生、钱端升为法律顾问,叶圣陶为语文顾问。在毛泽东主持下,起草小组通读通改。2月24日完成“二读稿”,26日完成“三读稿”。在毛泽东的主导下,田家英在其中承担了很多具体工作和直接修改工作,通常彻夜不眠,甚至累得吐血。

宪法草案三读稿通过后,毛泽东的心情轻松了许多。3月2日,他登上了玉皇山顶。参观完山顶的福星观后,信步走到一高处,伫立四望,右面是妩媚妖娆的西湖,左面是波澜壮阔的钱塘江,杭州城尽收眼底。毛泽东情不自禁地赞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杭州真是个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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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拥护宪法


从山上下来时,毛泽东并没有走蜿蜒的小路,却径直踏着杂草朝灌木丛生的野草地走去。走在前面探路的陈长江发现无路可走,就说:“主席,前边没有路了。”这时,罗瑞卿建议道:“主席,我们往回走吧。”毛泽东手一摆,不满意地说:“往前走,没有路我们可以走出路来,路是人走出来的嘛!”说着,他就钻进了一片树林。

“没有路我们可以走出路来”、“路是人走出来的”,体现了开国主席自力更生建设新中国的豪情。就在两年以后,毛泽东在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论十大关系》的讲话,放弃了苏联的社会主义模式,尝试建设中国式的社会主义道路。而今制订国家大法何尝不是如此。

3月初,经毛泽东审定和修改的《宪法草案初稿说明》中,专门就宪法草案在文字上的特点作了说明:“宪法是必须在全国人民中间普遍宣传和普遍遵守的,因此,条文固然要尽量简单,文字尤其要尽量通俗。从这个观点出发,宪法草案的文字完全用白话写成,凡是可以避免的难懂的字眼,一律加以避免。”

3月9日,宪法起草小组拿出“四读稿”。至此,宪法起草小组完成了第一阶段的任务,为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进一步讨论修改宪法草案,提供了一个比较成熟的稿本。

3月17日,毛泽东一行回到北京,立即着手召集宪法起草委员会会议讨论宪法草案。经过历时80多天的广泛讨论和反复修改,宪法草案提交全国人民公开讨论的条件已经成熟。

当年,中央从人民大学及其他单位抽调一部分懂法律专业的同志临时到宪法起草委员会工作。当年才20多岁在人民大学担任教员的许崇德有幸入选。从小身经战乱,吃尽国穷民弱苦头的许崇德,深知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大法的重要性。虽然他只是从事辅助性工作,主要任务就是给宪法起草委员会整理材料,并提供相关资料,还整理了征求意见、全民讨论送来的讨论材料和意见,但经历和见证了宪法起草的全过程。

据悉:当年历时81天,共开正式会议7次,全国政协、各地方、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武装部队等组织了各方面人士8000多人参加宪法草案(初稿)的讨论,提出修改意见5900多条。

6月14日,毛泽东主持召开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一致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和《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两天后,《人民日报》刊登了宪法草案全文,并发表了在全国人民中广泛地展开讨论宪法草案的社论。一场全民大讨论以最快的速度在全国范围内展开。作为警卫员的陈长江与自己的同事也参与了宪法草案的讨论,他们热烈拥护这部宪法草案,认为它代表了人民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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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


宪法草案全文公布后的两个多月里,全国各界共有1.5亿多人参加了宪法草案的讨论,他们热烈拥护,又提出110多万条修改或补充意见。讨论中提出的意见,都由各地党政领导部门及时上报中央。许崇德回忆说:“1954年是特大洪灾。所以交通中断了,大水冲掉了公路、铁路,当时的讨论意见用飞机运送到北京来,那真是感动人。”在全民讨论中,还有人提议把这部宪法命名为“毛泽东宪法”,被毛泽东拒绝了。

经过全国性大讨论,宪法草案又作了一些重要修改。这年9月15日下午3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在当天的会议上,刘少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的委托作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

5天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这次全体会议上,毛泽东当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南海怀仁堂会议厅里响起经久不息的掌声和“共产党万岁”、“毛主席万岁”的欢呼声。

宪法通过之后,为了纪念这一盛事,当年很多人给自己的孩子起名叫“宪法”,一时之间,“李宪法”、“王宪法”遍及大江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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